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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7 章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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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永禄木着脸子发话了:“国有国法,罪犯有罪,有律法来判,如今尚未搞清楚罪犯的犯罪事实,就妄下断论,于理不合,于法更不和”

“这一点卫大人应该也明白”

他凝视着卫旭,良久才用着冷冷的语调提醒道。案件牵扯到卫家,按照律法要求,卫旭作为受害者亲属,该避险,可赵永禄胳膊拗不过大腿,由着他上了堂里,已经是最大的让步,如今坐在上面审案的人是县令,县衙最高朝廷命官。

于情于理,都该听赵永禄的命令,而不是谁官面大,就听谁的。卫旭本来只需要静静听着就是,非要参合,由着族人起哄胡闹,试图干扰县衙的秩序,那就不要怪他公事公办了。

卫旭这才正眼睢视着坐在上首的男人,脸子瞬间垮了,“扑哧”直接拂袖而坐下。

堂下的人视线交错,见卫旭都闭嘴了,一时讪笑,吃了瘪,脸色像臭水沟里的破抹布难看极了。

不过各个抻了抻衣袖,身长了脖子,紧紧盯着县衙,生怕错过什么辎重的讯息。

赵永禄此刻口干舌燥,嘴巴都起皮了,却不得不清了清嗓门,继续追问道:“

既然你暂时给不出证据,那曹老爷子一案姑且放一边,现在谈谈你是如何杀害卫明辉?何时何地,又有谁参与进来?如实招来!!!”

问话的最后,他连拍三下惊堂木,现场鸦雀无声,只有曹杰清脆的回话声。

县令升堂不仅要查明真相还死者一个公道,更要将所闻所见记录在案,是以赵永禄升堂,余光时不时地关注着县衙的叶师爷,一旁的师爷走笔连珠,在纪实薄上写写停停,时不时地抬头看一眼堂下少年,注意记录的节奏,以免会错意或者少字、漏字。

“本案与旁人无关,是草民一人所为。凛冬将至,富贵人家为了取暖都会在房中放置火笼子,而卫家也不例外,一日小子从郊外踏春而归,遇到一妇女见她背着炭火很辛苦,就让她上我家马车,碍于男女有别,妇女没有上车,于是我提议:把柴火放车上,在城门口等她,又报了自家门号,妇女最终还是答应了我的好意”

台上的人在讲故事,台下人听故事,一切看起来十分和谐。

“日暮前可算是见到那妇女,没想到她竟然又背了背篓炭火,通过闲聊得知,这炭火是送到卫家过冬使用。上好的炭火是主子们用,那些碎渣归厨房处置。她们家的炭火向来不错,大多供主子们使用。”

“自此,这件事在草民心里扎了根,每当卫明辉在我跟前耀武扬威时,我就想起惨死的祖父,祖父于我而言是根,没有根,我已然没有活下去的意念,但是我知道:在这之前,必须送那个畜生下去给祖父赔罪。卫家家大业大,在乐阳根深枝叶茂,父亲曾经给卫太守写过信,他让了一步,只是提出希望卫家交出卫明辉,让他归案。可惜.....,换啦的是人证丁氏差点被杀人灭口,物证也差点付之一炬”

少年无畏地直视着卫旭的眼睛,痛苦的脸上露出冷静的神色,他说得每一句话就好像一把刀子生生剥开了卫旭假面下的真实面孔。

即使在大的官在真相面前也会包庇亲人,帮亲不帮理,世道就是如此。

不过那有如何,曹杰抬起头,看向在场的每一个人,狂笑道:“律法解决不了的畜生,不是还有我嘛!!!人心都是肉长得,你的儿子是儿子,我的祖父就不是祖父?啊!!”

他歇斯底里冲着卫旭喊道,眼里露出轻蔑之光,彷佛在说:怎么样?你儿子终究还是要跪在我祖父面前,永生永世不得抬头。

“嘭”卫旭噌一下起身,身下的黄梨木椅子应声而倒下,砸在地面发出清脆的悲鸣,声音震得在场人呼吸一窒。

中年丧失两个英才,作为父亲,卫旭饱经沧桑,一夜之间好像垂垂老矣的睡狮,尽管浸染官场多年,此刻的他就这么望着生龙活虎的曹杰,嘴角溢出残忍的弧度:“希望你今晚上还能像现在一样笑得恣意张扬”

众目睽睽之下,他只是逼近少年,好似闲聊一般,随后甩头离。

径直离开了县衙,冰冷的衣角划过曹杰的手指,冷得他心头一跳。

没了墙头蛇,卫氏族人到底低调许多。

赵永禄将两人的一举一动看在眼里,敲响了惊堂木,振声道:“肃静”“肃静”“闲杂人等一律不得喧哗”

“曹杰,你继续”

又审问案情。

曹杰将自己的谋划一一陈述到案。

末了,赵永禄沉着脸,问道:“曹杰,本官最后再问你一遍:本案可有同谋?你想清楚了,再回答”

既然他主动投案,那么应该有坦白从宽的态度。

曹杰毫不犹豫道:“禀大人,本案只有本人一人谋划,再无旁人参与”

少年直视着他,丝毫不慌张。

人可以说话,但是人的眼睛不会说话,赵永禄对上那双澄澈的双眼,终究是不忍心,别开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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